美华史记 | 排华法案的第二个十年
美华联盟:美华历史写作组 作者:欣欣然(Xin Su) 编辑:方强(Qiang Fang), 潘秋辰 (Qiuchen Pan) 感谢史美记华让我们用这些博客 Title:Historical Record of Chinese Americans | The Second Decade of the Chinese Exclusion Act (文章英文摘要在最后) 【导读】 1882年5月6日切斯特·亚瑟(Chester A. Arthur)总统签署了《排华法案》,禁止所有技术或非技术性的华工移民,违者将被监禁并驱逐。从法律上规定华人移民不可以归化为美国公民[1]。最初此法律的有效期是十年。《排华法案》这项法律的颁布标志着驱遂时代的开始。从此,不少白人开始疯狂地抢劫、枪击和刺伤华人,并放火烧毁他们的房舍,以迫使华人逃离[2]。1885年发生的“石泉大屠杀(the Rock Springs Chinese Massacre)” 和1887年发生的“地狱谷大屠杀 (the Hell Canyon Massacre)”就发生在《排华法案》诞生的第一个十年内。 1892年,美国政府再次推出了《吉尔里法案(The Geary Act)》。该法案不仅延长了1882年出台的《排华法案》,而且更要求“每名华人居民都要注册并佩戴居留证,此证被华人称为“狗牌”。至此,排华进入了第二个十年。但是,在中国清政府、领事馆及中华总会馆的支持下,华人奋起反抗,拒绝配戴“狗牌”,开展了一场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大型公民抗命运动。随着反抗运动的扩展,实施对华人的抓捕及驱逐由官方延伸到民团、平民。这种官方授权的公开抓捕华人的方式,使美国的对华种族歧视合法化。最后,中美两国达成贸易协议,中国清政府为了经济利益抛弃了海外华人,失去国内政府支持的中华总会馆也只好号召华人遵守《吉尔里法案》,以求自保。于是,强烈的排华情绪便促成了第二个十年结束后《排华法案》的延续,而1902年开始了无限期排华的历史阶段,直至1943年12月17日马格努森法案(Magnuson Act)才废除了《排华法案》。 图一,十九世纪发表的卡通画,山姆大叔将中国佬踢出去。 图片取自https://en.wikipedia.org/wiki/Chinese_Exclusion_Act#/media/File:Coolieusa.jpg 第一个十年之后法律维权意识的觉醒 《排华法案》出台后中西部一些白人对华人进行了大规模的围攻,杀戮残害华人的暴力事件屡发不绝。刚开始时,华人购买武器,组织自卫队反抗暴力,然而一些华人很快意识到只有通过打官司才能忠实记录白人的暴行,比单纯的小范围双方冲突更有价值和意义。于是,面对不公正的《排华法案》,华人开始拿起法律武器,争取合法权利,与白人势力展开较量。《排华法案》颁布后的第一个十年里,华人打了7000多场官司,大多数官司都赢了[2]。 最初美国移民官员和联邦地区法院共同执法,这样直到1905年,中国移民在首次被移民官员拒绝入境后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诉,成功进入美国。在持久的诉讼中,不少美国官员对华人的诉讼能力相当畏惧。虽然华人不被赋予公民的身分,不允许参加选举,但是他们利用美国的法律机制可以通过打官司改变自己的命运,迫使美国修正或废除自己的法律。 图二,《玛丽斯维尔每日诉求报》摘要:如果华人早期认为排华势力仅仅来自于爱尔兰人,那么后来的事实让华人清楚地认识到似乎所有的白人都渴望限制华人来到美国,而且要把已经在美国的华人赶出去[2]。 1882至1892的十年时间足以让华人清楚地意识到排华运动的持久性,华人心里很清楚法律难以超越政治游戏,但是他们要用美国的法律,确认自己在美国的地位和尊严。因此,拓展法律的可能性,是华人先辈对美国这个法治社会的重大贡献之一。 十年之后,加利福尼亚州民主党国会议员吉尔里(Thomas J. Geary)撰写了第二个十年的《排华法案》。此法案虽然在法庭上受到质疑,但终究于1892年5月5日由国会通过,称为《吉尔里法案(The Geary Read more…